4月24日,江蘇淮安的楊女士在一支冰棍中吃出了老鼠,要求商家賠償5萬元,對方稱愿賠償一兩千元。楊女士表示不接受。市場監督局工作人員稱,按食品安全法規定,這種情況一般賠償100元到1000元。冰棍里的一只老鼠到底值5萬元還是“上限1000元”?這成了大家討論的焦點。再往深一點說,違法成本過低,是公眾最為關注的問題。
食品安全問題是全球問題。在不少發達國家已經達成基本共識:確保食品安全,不能完全依靠市場自律。面對食品安全問題,通過嚴懲以提高違法成本,是解決食品安全最有力的措施之一。英國政府規定,食品加工者若在食品安全上出現問題,通常會被處以5000英鎊(約合人民幣4.7萬元)罰款或3個月以內的監禁;若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食品或提供食品致人健康損害,將被處以最高2萬英鎊的罰款或6個月監禁;情節和后果十分嚴重的,違法者將被處以最高無上限罰款或2年監禁。2006年,某糖果制造商被指在英國及愛爾蘭出售含“微量”沙門氏菌的巧克力。雖然該企業稱,巧克力這類食品中只要沙門氏菌含量低于“警戒水平”就很安全,但英國微生物安全顧問委員會表示,這種辯解不能成立,因為沙門氏菌并不存在感染的最小劑量,安全水平這一概念就更加無從談起。最終,該企業召回在英國和愛爾蘭銷售的100多萬塊巧克力,并被判處100萬英鎊罰款。
當然,除了制定完善的、與時俱進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,提高違法成本,還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,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預警預報機制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會信用體系、食品安全標準體系,改善檢測設備,提高檢測能力,確保我國食品的安全。